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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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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高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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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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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及编号 |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纤生产线 使用铯-137仪表源项目 健翔预评字-2026-Z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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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张兵、丁晓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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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兵、丁晓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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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6.1.22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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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纤生产线使用铯-137仪表源项目 项目简介: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3#池窑拉丝联合厂房窑炉拟使用铯-137仪表源会产生电离辐射等有害因素,可能对本项目中相关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放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第5号》的相关规定,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委托河北健翔放射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纤生产线使用铯-137仪表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张兵 报告编制人:张兵、丁晓珍 评价组成员:张兵、丁晓珍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1)本项目拟使用1枚Cs-137仪表源。按照《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第62号)划分属于Ⅳ放射源。依据《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标准》(GBZ/T 181-2024)附录A非医用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拟将3#池窑拉丝联合车间窑炉二层通路划分为控制区,将与炉窑二层通路相邻的其他区域划分为监督区。符合放射卫生学要求。 (3)本项目拟配备3名放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学习,均考试合格。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拟配备工作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是可行的; (4) 该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和安全设施在正常运行时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该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和设施,能有效预防事故照射和控制潜在照射; (6)建设单位制定了《放射事故管理及应急预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可行; (7)建设单位成立了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并制定了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放射防护管理可行。
射防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建议建设单位补充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四、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报告书》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1)补充评价依据。 (2)完善放射工作场所布局的描述及评价。 (3)完善通风设施的描述及评价。 (4)补充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的评价。 (5)补充类比数据来源。 (6)完善评审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审查结论:专家组认为《预评价报告书》的格式内容基本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辨识,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可以起到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的作用,结论符合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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